在日前舉行的湖南省政府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員會會議上,湖南省衛(wèi)生廳副廳長、新聞發(fā)言人陳小春介紹,截至今年6月30日,全省累計報告艾滋病病毒感染者4378例,其中艾滋病人826人,死亡389人,累計報告感染者人數(shù)居全國第8位。針對湖南省出現(xiàn)的艾滋病由高危人群向普通人群快速擴散的嚴峻形勢,湖南省政府計劃每季度對公共娛樂場所從業(yè)人員進行一次艾滋病檢測。
有專家估計,在中國約有70%艾滋病患者未參加檢測、確認感染,也就是說,中國隱藏著一個非常龐大的艾滋病感染者和患者群體。其中,相當一部分隱藏在吸毒人群、公共娛樂場所從業(yè)人員等高危人群當中。我們應該怎么辦?很多人主張,應當進行一次全民普檢,確認感染人群,斬斷傳染源。湖南省有關部門的公共娛樂場所從業(yè)人員艾滋病檢測計劃,也在一定程度上代表了這種聲音,只是將檢測的范圍,縮小到公共娛樂場所從業(yè)人員而已。在有關部門看來,如果這個計劃得以推行,潛藏在高危人群中的艾滋病患者將更容易被發(fā)現(xiàn),這對于遏制艾滋病的高發(fā),將不無裨益。
然而,這種針對特定場所,特定人群的“艾滋病特檢”在試圖扼殺病魔的同時,也已經烙上了強烈的職業(yè)歧視印記。盡管在公共娛樂場所,從業(yè)人員的艾滋病比例相對較高,但是,發(fā)病人數(shù)與總體人數(shù)之間的比例,始終只占很小的一部分。如果為了查出很少的發(fā)病人群,而將大多數(shù)從業(yè)人員置身于特定的醫(yī)學檢測中,顯然是對他們職業(yè)的蔑視和不尊重。
人的平等與尊嚴密切相關,一部人類法律的文明史,就是一部爭取自由和平等的歷史。平等的敵人是歧視,反歧視的保障則為法律。尤其當社會弱勢群體受到侵犯時,更需要國家出面,借助法律、行政、司法的力量,為他們撐腰,而不是讓他們陷入更深的身份自卑之中。
早在1990年,美國就通過了《能力缺陷法》,適用對象不僅包括身體和智力有缺陷的人,還包括傳染病患者。雇主對這類人不準歧視,必須為他們安排力所能及的工作,并提供必要的條件和設備。假如一名雇員被查出有艾滋病病毒,信息屬于個人隱私,他人不能隨意公開,否則構成違法。即便公開了,只要他的病尚不至于影響工作,雇主不得解雇,還必須為他提供必要的防止傳染的條件,否則處罰相當嚴厲。
而我國,在立法尚不完善的情形下,某些行業(yè)群體,如農民工還不能享受如城市居民一樣的平等權利。全國數(shù)億乙肝病毒攜帶者不得不忍受歧視的目光,被用人單位以各種借口辭退,很少能夠勝訴。相對于乙肝病毒患者,病情更為嚴重的艾滋病患者,一旦經過政府強制檢測,當病情被公開之后,他們從業(yè)的希望將更為渺茫。
如何扼殺人類的天敵——艾滋病,憑借某個行業(yè)、某個特定人群、或者是全民強制檢查,并非釜底抽薪之舉。正如聯(lián)合國艾滋病規(guī)劃署專家何景琳所說,“(全民強制檢查)沒必要。我們應該讓每個公民了解艾滋病,就如了解乙肝一樣。防治艾滋病,重要的是需在重點地區(qū)、高危人群中,做好艾滋病預防和服務工作。”政府部門不應借助行政力量進行強制檢測,而應在加大普及防艾知識、提高防艾公共服務上多下功夫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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